物道主义哲学
对一切唯心论的根本解决与终结
高懿德
2021/11/26
人类两千多年来的哲学发展史,总体上体现为唯物论、唯心论与二元论彼此对垒相争的历史,集中体现为唯物论与唯心论彼此对垒相争的历史,集中体现为它们各自持重的本体之实体观念(实体概念与非实体概念)彼此对阵与相互破解的历史。
总体上看,唯物论与唯心论(包括二元论)的斗争迄今一直未分出胜负,唯心主义总有落脚之处,而且还广有市场。但在当代的今天,这种对垒已经到了一决雌雄的时刻,其解决的不同方案,将会直接决定着未来哲学发展的基本方向。
高懿德在创立其“物道主义”哲学的过程中,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并找到了终极地破局这种对垒的物道主义解决方案:第一,基于物道主义的基本立场,提出了破局的“高懿德猜想”;第二,对“高懿德猜想”作出了物道主义的解答,提出并论证了“第一哲学原理”,即“存在非存在原理”;第三,将“第一哲学原理”中的“非存在原理”打造为全新、刚性“哲学剃刀”即“高懿德剃刀”;第四,用“高懿德剃刀”彻底拆解和消除哲学上所有的非实体存在及其概念这些唯心论的最终逻落脚之处,从而,由此拆掉所有的唯心论与二元论的本体论基础及哲学本身。
物道主义哲学这种破解的实质,就是将历史上各哲学阵营的本体之实体概念之间的彼此对垒来一个终局之解决,其基本途径就是确立实体存在的唯一性及其概念的真实性而否定非实体存在及其概念的虚假性,由此彻底地根除了一切唯心论观念,从理论上达到了对一切唯心论观念及其立场的根本性解决和终结。
一、哲学中的“高懿德猜想”:时空形式是否是存在的必要条件
“高懿德猜想”有两个版本:一是由高懿德提出并确认的“高氏版本”,即广义上的“高懿德猜想”;一是由高懿德提出而由董克强确认的“高董版本”,即狭义上的“高懿德猜想”。二者的基本关系是,前者完全包含着后者。
这两个版本的“猜想”都已经于2010年提出和初步形成,并都于2021年完善、定型并命名。
(一)狭义“高懿德猜想”
首先介绍一下狭义上的“高懿德猜想”,因为它是首先定型与命名的“猜想”。
狭义上的“高懿德猜想”,即“非实体者有无时空形式”的猜想,由高懿德首次提出,由董克强总结、认定并命名。
2021年2月初,高懿德在与董克强先生讨论“非实体者”的存在与否问题时提出的“非实体者有无时空形式”的问题——即“高懿德猜想”,被董克强先生称之为“高德巴赫猜想”。这一猜想的基本内容由董克强归结为如下根本逻辑:第一,一切性质、关系存在等,如时间、价值规律、数字等,确实是存在形式之一;二,既然是存在,就不是无;三,既然不是无,按某种逻辑(哲学上的一般逻辑)就应该有某种时空形式,没有任何时空形式的“存在”似乎很难成立,可以说不成立。如此,性质、关系等非实体者究竟有否某种“时空形式”?归根到底就是“非实体者”有无时空形式这一问题,就是“高德巴赫猜想”。
董克强指出,“高德巴赫猜想”通俗称“高懿德猜想”,是高教授最先触及并提出了这个问题的核心内容。故“高德巴赫猜想”中的“高”由此而来。
董克强认为,“高德巴赫猜想”是物理学与哲学的双料顶级难题,是超一流哲学难题。
高懿德本人对该“猜想”补充说明如下:
董克强所认定的“高德巴赫猜想”的实质内容即“非实体者”有无时空形式这一问题,它实质上涉及到“非实体者”的存在是否必须有时空形式这一问题,而这恰恰是“非实体者”能否存在问题的关键所在,因为对前者的解答是解答后者的决定性环节,在逻辑上完全决定着后者的解答结果,从而只要解答了前者,对后者的解答结果便已经确定了。因此可以说,这两个问题是高度相关,可以相互替换的,也就是说,这两个问题都是“猜想”的实质内容。
对上述补充说明,董克强先生没有任何异议。
(二)广义“高懿德猜想”
广义的“高懿德猜想”的基本内容就是“时空结构形式是否是存在的必要条件”这一设想。
由于哲学上讲的一切“存在”包括“实体者”与“非实体者”的存在两种内容,因此,这一“猜想”从逻辑上看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体者”存在是否必须有时空结构形式;二是“非实体者”存在是否必须时空结构形式。显然,第二个方面的内容就是狭义的“高懿德猜想”。
高懿德本人于2021年2月底在将上述狭义的“高懿德猜想”经典化基础上,于2021年3月初又将以往广义的“高懿德猜想”进行了上述经典化的表述。
二、“第一哲学原理”:“存在”与“非存在”的逻辑与原理
从性质上看,“存在”的逻辑的反面是“非存在”的逻辑,而且,“存在”的逻辑恰恰是发现“非存在”的逻辑的前提和根据,“非存在”的逻辑又是对“存在”的逻辑的一种反向性证明。
(一)“存在”的逻辑构成要件之推论
第一,“存在”实质是拥有和占据时空的活动与过程。
西方哲学把“存在”视为万物和世界所从出、所规定的“本体”,但实际上,“存在”只是万物与世界构成自身、呈现为时空的形式,并充实于更大的时空之中的一种本性,即一切事物追求和实现自身存在的本性。
“存在”可以说是一切事物的最基本的本性,因为存在是事物成为自身的先决条件。
第二,“存在”的主体或本体内容只能是实体。
“存在”不是纯粹的活动与过程,而是某种主体或本体的活动和过程。不存在没有主体或本体的活动与过程。
“存在”的主体或本体只能是“实体”,即广义上一切具有实际时空形态的东西,也就是实体性物质形态,而不能是“非实体”。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只有“实体”之物才能构成自身和存在,而所谓的“非实体”根本不可能构成自身和存在。
广义而言,存在的主体就是宇宙间的所有事物。
第三,“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
万物构成的最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二者的地位对于万物的构成和存在来说同等重要。之所以是空间和时间,是因为存在的内容之构成和存在必然结合为具体的时空分布结构形式。时间的持续性分布是机会性因素,空间的广延性分布是关键性因素。因为任何事物的构成和存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安排自身内容的空间构造形式。
第四,“存在”的基本条件如下:
存在主体的实体结构的形态的形成是“存在”的根本前提,因为,一切的“存在”都是存在主体或本体的构成和存在。
空间和时间是存在的基本条件。任何事物都诞生和存在于其他事物构成的空间里,并且都是由其他事物的因素来构成和存在,因此,万物都是在其他事物构成的时空中构成和存在,就如鱼儿必须在合适的水体(不单是水)时空中才能诞生和存在一样。
第五,“存在”的基本方式如下:
一是存在主体自身的时空结构之实体的形成方式与过程。这一过程形成存在主体的实体性时空结构形式。
二是存在主体以自身的实体性时空结构形式充实于更大的事物时空之中。这是“存在”的基本方式和过程。
第六,上述“存在”的方式决定了“存在”的表现如下:
一是存在主体自身有着空间与时间之存在形态,即拥有自身的时空形式或形体。
二是存在主体占据了与自身时空形体相应的时间和空间之范围。
(二)“存在”逻辑的轴心要件
上述五个逻辑要件对于“存在”来说缺一不可,但这些逻辑要件集中汇集于存在的主体或本体这一要件上。存在主体或本体的空间和时间结构形式,即其本体的时空形体或形式则是“存在”的关键所在。据此可以说,“存在”的关键要件就是时空结构形体或形式(简称“时空形式”),只要有着时空形式的东西,必定存在,或其存在必定实现。这就是“存在”的逻辑轴心。
(三)“非存在”的基本逻辑
根据以上“存在”的逻辑,可以推出其反面——“非存在”的逻辑:无时空形式者必定不存在。这也是“非存在”的逻辑轴心。
推论如下:
其一,“存在”必须占据时空,即必须存在于时空中,否则不可能存在。
理由:时间和空间是一切存在的唯一场所,时空以外没有存在,而且根本就没有时空以外。所以,只有能够占据时空从而在时空中显现或显示出来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存在,不存在不在时空中的任何东西。
其二,“存在”必须有自身的时空形态或形式,没有自身时空形式的东西因不可能占据时空而存在,故是“非存在”。
理由:“存在”必须占据时空,而占据时空必须自身有时空形式,否则不能占据时空。所以,自身拥有时空形态或形式是占据时空而得以存在的基本条件,没有自身时空形态和形式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占据时空而存在。
(四)“存在”与“非存在”逻辑的反相关性
“存在”逻辑的决定性构成要件是“有时空形式者”,这样的东西其实就是一切实体性事物,概称“实体”。“非存在”逻辑的决定性构成要件与此相反,是“无时空形式者”,即非实体性事物,概称“非实体”。显然,二者是相互否定的关系,但更是因相互否定而成立的关系,因而是相反而相成而相互反证与印证的关系。
(五)“存在与非存在原理”或“第一哲学原理”
由于“存在”与“非存在”逻辑的相互否定与相反相成而相互反证与印证的反相关联系,便可将它们统一概括为如下一对相反相成即相互反向确证的两个原理,即“存在原理”与“非存在原理”,具体如下:
存在原理:唯实体者有时空形式而存在。进一步:唯实体者存在。
非存在原理:不存在无时空形式的非实体者。进一步:不存在非实体者。
理由:只有实体性内容才能构成自身的时空结构形态或形式,才能占据时空而存在,而没有实体内容的所谓“非实体”不可能形成和拥有自身的时空结构形态和形式,因而不能占据时空而存在。
“存在原理”可以进一步解读为“唯形体者存在”原理,因为“时空形式”也就是“形体”,而且是存在的充要条件。
“非存在原理”可以进一步解读为“无形体者不存在”原理,因为“无时空形式”就是“无形体”,而这正是不存在的充要条件。
这两个原理合在一起,其实就是“唯实体者存在原理”,当然也可以叫“存在与非存在原理”。
这里特别说明一下:既然这一“原理”是前面所述存在与非存在的基本逻辑的高度概括,自然,以前述“存在”与“非存在”的基本逻辑可视为这一“原理”的基本内涵。
这一原理的实质内容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唯有实体事物(简称“物”)存在,或唯物存在。因为这一原理告诉我们:“唯有实体者存在”的“实体者”只能是物,没有非物的实体者,更“不存在非实体者”。
这一原理在2021年3月10日被黄涛伟先生视为“第一哲学原理”,然后获得了本人的高度认同。
下面简略说明一下为什么说它是“第一哲学原理”——
首先,它是确定哲学反映对象之本体的原理性方法,具有哲学第一方法论的性质。
我们知道,哲学要研究和把握的实际对象和内容就是整个世界的统一性存在逻辑,因而,确定整个世界存在的实际对象和内容就成为哲学研究的第一步。毫无疑问,这一原理是确定哲学研究对象之本体的根本大法,能够据此发现和确认世界存在的真正本体,即一切存在活动或过程的实体性主体。
其次,它直接就是哲学逻辑体系的第一个基本原理,即“唯实体存在原理”。
哲学的对象和内容既然是整个世界的统一性存在逻辑,故世界的存在本体之确认原理,自然构成哲学逻辑体系建构之初始的第一原理。
这个原理的根本内容就是“唯实体存在”,从而这一原理直接奠定了哲学最基本的本体论基石,成为哲学逻辑体系的“第一原理”。
其三,它是判定一切哲学理论的原理性标尺,具有哲学第一尺度的性质。
表现在这一原理是判定一切哲学最基本的本体概念和内容是否成立的最重要标尺,从而是判定一切哲学之合理性与否甚至是否成立的根本标尺。
三、“存在”逻辑与原理视野下的“性质”化实体存在形态
“唯实体存在”的逻辑告诉我们:科学上所说的具体物质形态——物体,是实体的唯一存在形态,也就是说,一切实体形态归根结底都是物质形态或物体。物体,也就是“物体实体”之义。
但有如下实体存在却容易引起人们的否定性异议,在此需要特别说明——
第一,物质形态的“结构活动性质”是否为物质实体形态?
洛克提出了关于物体的“两种性质”学说,即物体的“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学说。这里说的第一性质就是洛克所说的“结构活动”,指的是“所谓凝性、广袤、形相、运动、静止、数目等等性质”,洛克称它们为“物体的原始性质或第一性质” 。
这类“结构活动”,无疑是物质实体自身的直接存在状态,自然就是实体本身的构成和存在要素,当然,就是实体本身了。因此,这类“性质”也就是直接的物质实体形态本身,或者是就是物质实体的直接存在形式。
物质形态的“结构活动”,其实就是物质形态自身的时空结构形态及其活动形态。
第二,物质形态的“功能性质”是否为物质实体形态?
这里说的“功能性质”,指的是物体结构的功能属性。
物体的功能直接就是物体结构活动造成的作用和影响他物的能力及其大小。功能依赖于物体结构,即依赖于物质实体形态本身,以物质结构形态及其活动为本体存在形式。另一方面,功能自然体现为不同物质实体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关系,而能量和信息本身也都是物质形态的基本功能,并且也体现为直接的物质实体的活动形态,从而,功能性质只能以直接的物质实体及其交换活动为本体存在形式。上述两种情形皆说明:功能属性本身仍然是一种物质实体的活动形态。
第三,物质形态的“感觉性质”是否为物质实体形态?
洛克认为,这里的“感觉性质”也就是洛克所说的“第二性质”,指“任何物体中一种特殊能力,它可以借不可觉察的第一性质,在某种特殊形式下,在我们底感官上产生其作用来,并且由此使我们生起不同的各种颜色、声音、气味、滋味等等观念。”
许多人认为,这种“感觉性质”是一种非物质性的存在者,是纯主观的感觉形式。但在唯物论看来,这种“感觉性质”,确实不同于直接的物质存在形态,带有某些生物的主观感受性特质,只存在于某些生物的肉体感官的感受性活动中,离开这种感受性,就不再产生这种观念。但是另一方面,这种观念形态的东西,确实又是特种物质实体——即某些生物的肉体感官——的直接活动形态之表现,并以这种物质实体活动为本体而存在,而且进一步说,它直接就是这种物质实体结构活动的功能化形态而已。所以,尽管它不同于一般的物质实体形态,但却实际地就是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物质形态的特殊的功能性活动形态,因而说到底,仍然是一种物质实体形态——即一种生命体的感觉形态。因此,虽然不可以说,感觉不是感官器官本身,但可以直接地说,感觉就是感觉器官的具体活动形态,以具体的感官器官及其活动为自己的本体存在形式。
所以说,对物体的“感觉”等“性质”,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物质活动形态,即一种特殊的物质实体形态。
其实,“感觉性质”就是“功能性质”的特殊形态。
除了上述“感觉”性质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性质,既如“疼痛感”这样的生命体的自我感知活动。这种性质特别体现为肉体的神经感知运动,与上述“感觉”性质共属肉体的感觉活动,同样是以生命体感觉器官的活动为本体存在形式。
第四,物质形态的“精神性质”是否为物质实体形态?
相对与“感觉性质”,某些特殊的生命体如某些高级动物,还有一种更特殊的功能性质,即“精神性质”。唯心论者否认精神对物质形态的必然依赖联系,某些唯物论者则认为精神尽管依赖于物质形态,但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不同于物质形态的存在形态。实际上,精神性质如同感觉性质一样,同样是某种特殊的物质形态的特殊活动形式,实质上就是某些动物的大脑神经系统的电脉冲信号活动形态。因此,实质上就是一种特殊的物质活动形态而已,不存在所谓的相对独立的非物质性的精神存在形态。
说到底,“感觉”和“精神”等物质形态的功能性质,不过是某些特殊物质形态——即某些生命体——自身的感受性状态而已。
四、哲学中的“高懿德剃刀”:不存在非实体者,其概念必须剃掉
(一)“非存在”逻辑原理是“高懿德剃刀”的逻辑刀体
“不存在非实体者”或“无形体者不存在”这一“非存在”的逻辑与原理,根本上否定了一切所谓的“非实体者”或“无形体者”的存在,从而,它可以成为消除一切空洞无物的“非实体”性概念的锐利无比的“剃刀”。
这一“剃刀”由本人即高懿德首次打造,故被本人命名为“高懿德剃刀”,与历史上的“奥卡姆剃刀”相乎应。
“高懿德剃刀”可以一句话概括为:“非实体物(者)不存在,其概念是假概念而应予以彻底消除”。前半句话是这一剃刀的刀具或刀体,就是上面的“非存在”逻辑与原理,后半句话是这一剃刀的基本功用——即剃除一切空洞无物的假概念。
这一句话的含义就是:不存在非实体的东西,一切非实体性概念一律不予承认而予以消除。
这一“剃刀”显然是一个综合性哲学命题:前半句属于本体论命题,是后半句的前提和根据;后半句属于认识论命题,是由前半句推出的必然结论。
这一“剃刀”是浓缩了的下述哲学逻辑:只有实体物才能够拥有和占据空间和时间,从而才能够存在;不具有实体的东西不会拥有和占据时间与空间,从而不可能存在,从而,表达不可能存在的内容的概念肯定是内容为空的假概念,必须予以消除。
(二)“高懿德剃刀”与“奥卡姆剃刀”的联系与区别
六百多年前,教皇把一个神学领域的异端分子唯名论者奥康姆关进监狱,目的是不使他的思想得到传播。其实,奥康姆的大量著作都影响不大,只是他的一句不见于他著作中的哲学格言对后世影响巨大而使他大享盛名。这句格言就是:“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其基本含义就是:只承认一个个确实存在的具体事物,凡是干扰这些具体事物的空洞的普遍性概念如独立存在的“共相”和“隐秘的质”或“本质”之类等都是无用的累赘和废话,应当依据这一格言一律取消;除了上帝这一最高共相实体外,不存在其他共相实体,倘若没有任何必要,就不要增加这类“实体”的数目。
奥卡姆剃刀的真正功用,就是要剃掉(宗教)哲学中除上帝外的一切空洞无物的共相实体性概念,就如亚里士多德剃掉柏拉图哲学中的众多理念一样。
“奥卡姆剃刀”有如下两大缺陷:
第一,没有稳定的逻辑刀体而陷于主观随意性。“奥卡姆剃刀”的根据是“如无必要”,似乎这就是它的“刀体”。显然,“必要”和“非必要”只是一个抽象的价值判概念,而没有一定的价值标准为依据,更不涉及本体存在标准,从而无法成为一个判定和排除虚假概念的真正逻辑依据,而只能带来极大的主观随意性。
据此可以说,该“奥卡姆剃刀”名不副实。
第二,剃除功能紊乱而造成不良后果。一方面,它排除一切普遍性概念的绝对化做法会造成对合理的普遍性概念的不应当排除;另一方面,它因为没有判断普遍性概念合理性与否的逻辑工具而导致对不合理、非科学的普遍性概念难以彻底消解和驱除。
哲学中的普遍性概念并不都是错误的或不合理的,其中,有客观根据和逻辑依据的普遍性概念是合理而科学的,不应当剃除的,只有那些没有客观根据和逻辑依据的假普遍性概念才是需要彻底根除的。但“奥卡姆剃刀”没有区分这两类普遍性概念而一概根除之,就犯了绝对化错误。另一方面,由于这一剃刀并没有判断普遍性概念合理性与否的逻辑化工具和标准,从而导致无法从根本上消解非合理的空洞的普遍性概念而难以真正剃除它们。
“高懿德剃刀”的关键是有着“非存在”逻辑与原理这一明确而刚性的本体逻辑之刀具。它决定了这一“剃刀”的成立条件和锋芒所向,也决定了其锋利无比而能根除非实体概念之功能的坚决性和彻底性。有了这一点:既可以明确判断普遍性概念的合理性与否,因为它有“实体”与“非实体”为明确边界,凡是对应明确的实体的就具有合理性而应当保留,凡是没有对应的明确的实体的,就应当予以彻底消除;又能够坚决消解和驱除非合理性概念,因为非合理性概念没有对应的实体所在,从而就是毫无根据和空无内容的空洞而无任何意义的假概念,这种彻底消解使其没有了任何存在的理由和根据,保留它不仅毫无理由,反而导致大量的混乱而遮蔽真理,从而,予以根除理所应当。
毫无疑问,“高懿德剃刀”完全弥补了“奥卡姆剃刀”的根本缺陷,成为一把准确而锋利无比从而能够准确剃除所有不合理的假普遍性概念的全新的“哲学剃刀”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剃刀”作为“哲学剃刀”,显然只能适用于理性认识领域,只针对那些毫无对象内容的纯空洞的假概念有效;对那些与现实有联系指涉着一定现实性对象和内容的一切概念,则予以保留。
五、“高懿德原理”与“高懿德剃刀”是根除一切唯心论的终结者
“第一哲学原理”与据此打造的“高懿德剃刀”,可以清除哲学和科学领域的所有非实体因素及其概念,尤其是能够清除哲学领域的所有非实体本体及其概念,并由此拆解掉以此为基石的所有唯心论与二元论哲学思想及其理论体系,终极地解决哲学史上一直存在着的唯物论与唯心论和二元论的阵营与对垒,实现唯物论的一统天下。
毫无疑问,“原理”和“剃刀”,是根除一切唯心论的终极武器。
前面的论述已经说明,彻底清除一切唯心论与二元论的“非实体”本体及其空洞虚假之概念,无疑是彻底拆除一切唯心论与二元论阵营的关键一着,因为这实质上是彻底拆除了其思想大夏的地基和基础。“高懿德剃刀”所做的主要工作,正是为了实现这一关键之着。
现在我们就用“高懿德剃刀”对唯心论与二元论的本体及其概念进行如下清理——
第一,道本论哲学的“道”、“理”或“逻各斯”及其概念的清除。
传统哲学基本上都是道本论形而上学。这种哲学坚持脱离物而派生物的独立存在的——即纯道或逻各斯——为生成和统治世界的普遍而终极的本体,中国的“道”或“理”与西方的“逻各斯”或“是”或“在”就是它的各种不同名称或概念,其内容高度一致。
但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脱离实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纯道或纯理或逻各斯,因为这样的东西不可能是物质实体,从而不可能有自己的时空结构形式而存在于时空中,也就是说根本不可能存在这种东西,因而其概念是毫无对象内容的空洞的假概念,剃掉它们理所当然。
唯物论也有“道”或“理”或“逻各斯”的内容及概念,但它们被看作是万物的活动规律或方式,是万物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以物及其活动为自己存在的本体,因而都是客观的内容与实体性概念。这样的概念显然不应被剃掉!
第二,唯心论和二元论哲学的“心灵”或“精神”本体及其概念之清除。
唯心论和二元论都把纯粹的“心灵”或“精神”或“意识”看最是生成世界的实体与本体,但是,它们不可能是真正的实体,而是真正的“非实体”,因为它们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的实体性时空结构形式,从而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因而也就根本不存在这样的终极本体,所以,这样的“心灵”或“精神”或“意识”概念就是空洞的虚假概念而应当被剃掉。
唯物论也有“心灵”或“精神”或“意识”等内容和概念,但它们都指涉着客观的物质性内容,被看作是物质实体的派生物,并且以物质实体为本体而存在,因而,这样的概念都是客观有实应当保留的真概念。
第三,上帝、鬼神之类的神灵观念和概念的清除。
宗教唯心论的理论基石就是上帝、鬼神之类的神灵观念和概念。这样的观念和概念基本上都是某些人们虚构和编造出来的虚幻观念,客观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此类东西,因而都是实质上的“非实体”性观念和概念,必须统统剃掉。
第四,“纯关系”、“纯功能”与“纯属性”、“纯性质”类观念与概念的清除。
这种观念和概念恰恰是唯心论和二元论本体观的立足之地,因为这类观念与概念能够给它们的“非实体”本体的存在及其合理性提供逻辑根据。
然而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脱离物质实体而存在的独立纯粹的关系和属性,所有的关系、功能和属性都是万物固有的从属物,因此,完全脱落实体物的“纯关系”、“纯功能”、“纯属性”类观念及其概念是无客观实际内容的东西,应该被统统剔除掉。
第五,“纯能量”和“纯信息”类观念与概念的清除。
现、当代哲学界开始有人主张有脱离物质实体的所谓“纯能量”与“纯信息”,并将它们作为世界的本体。我们知道,能量不过是物质实体的活动性能,信息不过是物质实体活动状态的反映,它们本身也以物体实体为自己的存在本体,从而,不可能离开物质实体而单独存在,所以,“纯能量”或“纯信息”的观念与概念是空洞的假观念与概念而应清除掉。
第六,相对独立的“纯感觉”如纯粹的“味道”、“疼痛”感之类观念与概念的清除。
一些哲人认为,人类的感觉,尽管依赖于感觉器官而存在,但其自身却也是相对独立、自成一体的东西,而且可以说是与物质形态并立的存在的东西。因此,这样的观念如“味道”、“疼痛”感,是与物质形态并列的本体存在,相应的观念和概念也是脱离物质形态而独立与纯粹的东西。
这种观念实际上是不成立的。人类包括一切有感觉事物的一切“感觉”之“感”,不过是这些事物之物质形态的动态之功能性活动属性而已,绝对地由物质形态活动而生,没有自己独立的存在形态,完全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从而,不仅是物质形态的“附属品”,而且,说到底,其实质就是物质体系的活动之形态或形式。据此,可以说它们直接就是物质形态本身的内容——即物质的感受性形态。“物质的感受性”十七世纪的哲学家们提出的观念。既然是“物质的感受性”,自然就是物质的感受性活动形式或形态,因而说到底就是物质活动形态或形式。
上述分析无疑表明,所谓的与物质形态并列而相对独立存在的“纯感觉”是不存在的,从而,所谓的独立而纯粹的观念与概念更是没有根据而存在。
不用说,清除掉这类“非实体”的本体因素和概念后,一切以此为本体和基础建立起来的唯心论和二元论哲学思想及其理论体系自然就倒塌了,唯心论和二元论两大阵营也就土崩瓦解了。